2022-05-09
根據榕教財[2021]20號文福州市教育局印發《福州市屬教育系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榕教財[2019]96號文福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市屬學校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通知,已對存放于勵志樓與上進樓中間過道及上進樓背面通道、地庫的家具類固定資產(價值合計773596.5元)經校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可以報廢。報內控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報廢該批固定資產(價值合計773596....
2022-02-14
公 示根據《關于調整高中收費標準的通知》(榕價[2005]費40號)和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8】117號)規定,2022年春季,本校對高中學生入學收取學費和代辦費。學生入學代辦費嚴格限定為課本費、薄籍費兩項。對學期中間根據需要發生的代辦代收項目,如社會實踐、體檢、看電影等代辦收費,學校遵循“按時發生、據實收取...
2022-02-14
公 示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8】117號)的規定,本校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政策,本校2022年春季不收取課本費和簿籍費,對學期中間根據需要發生的代辦代收項目,如社會實踐、體檢、看電影等代辦收費,學校遵循“按時發生、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結算、多退少補”的原則,單獨立帳,分項核算,在學期末及時結算并...
2021-11-01
公 示為了加強學校食堂管理,進一步改善師生營養狀況,督促師生食堂飯菜質量、安全、衛生及服務再上一個臺階,我校總務處、德育處聯合成立了“膳食委員會”。一、組織機構組 長:劉燕副 組 長: 陳祁罕 余新樹 王維鈥 吳天聰 邱思榕組 員:江真 金玲 陳蕾 顏有杭 曹瑜 謝周玲 陳金蘭 劉錦惠 嚴姍 楊湘豫 學生代表(德育處安排 10 人)...
2021-10-08
公 示為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福州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榕財綜[2021]62號),特成立本校資產管理小組成員名單如下:組長:劉燕(校長)副組長:陳祁罕(分管后勤、安全副校長)余新樹(分管行政副校長)邱思榕(總務處副主任)江 真(總務處副主任)成員:林勇(財務)、嚴姍(總務處干事)、楊湘豫(總務處干事)、翁華生(...
2021-09-27
公 示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做好福州市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應用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榕財采〔2017〕24號)文件精神,參照福州市教育局局本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庫,經校內控小組會議研究,決定以下50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為我校采購代理機構庫,有效期自發布公告之日起兩年。入圍代理機構名單如下:序號公司名稱1福建省天海招標有限公司2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3福建榕衛招標有限公司4福...
2021-08-31
公 示根據《關于調整高中收費標準的通知》(榕價[2005]費40號)和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8】117號)規定,2021年秋季,本校對高中入學學生收取學費、代辦費和寄宿生住宿費。學生入學代辦費嚴格限定為課本費、薄籍費兩項。對學期中間根據需要發生的代辦代收項目,如社會實踐、體檢、看電影等代辦收費,學校遵...
2021-08-31
公 示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 關于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8】117號)的規定,本校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政策,同時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確需寄宿的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學生補助生活費。本校2021年秋季按照“一費制”的標準收取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對確需寄宿的學生收取住宿費。同時,按照“即時收...